
电视上经常能看到那些古装剧里,县官一声令下,便扔下令牌,喝道:五十大板!三十大板!然后便开始行刑。行刑的人被打得哇哇大叫,满脸痛苦,却似乎并不感到致命的痛楚。打完后,揉揉屁股,仍然破口大骂,愤怒依旧满满,接着倒头一觉,躺两天,第三天又能活蹦乱跳,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。 但是说实话,这种画面离现实有点远。在古代,杖刑绝对算得上是一种相当残酷的刑罚。虽然比不上凌迟、梳洗那样的极刑,但在中等刑罚中,杖刑出场的频率可不低。它操作简单、方便实施,而且能在生理和心理上给人留下深刻的阴影,可以说是性价比极高的刑罚之一。你别看那些影视剧里一打就没事,事实上,正常情况下,三十下就能把人打死。即便是身体壮实,运气好的,能买通关系,也最多撑个八十下,估计也撑不住。
但对于女人来说,杖刑的后果要更加严重。为什么呢?因为女人受杖时,要被剥去衣物。在古代,女子将贞洁看得极为重要,那些守节的寡妇,甚至可以获得一块贞节牌坊,而一旦受杖,那几乎意味着她的名誉彻底毁掉。像《甄嬛传》里的一丈红,就是杖刑中最为惨烈的一种,严重时甚至会把下半身打得残破不堪,致使无法愈合,金沙电玩app甚至可能瘫痪。如果是在公开场合下施刑,那种羞辱感,更是无法想象。 男人对杖刑也极为忌惮,然而,明朝却出现了一件奇事。明神宗非常宠爱郑贵妃,甚至想立她的儿子为太子,但这与历朝历代的立储规矩相悖,因而遭到了大臣们的反对。然而,神宗可不是一个轻易听劝的人,听到反对意见后,他便气得怒火中烧,决定动手教训这些不听话的大臣。于是,谁敢反对,我就打谁。可没想到,大臣们的反抗意志非常坚决,打了也打不服。 更有趣的是,明朝的官员,竟然在这种打击中形成了一种奇怪的风气。谁受了杖刑,反倒成了忠臣的象征。每当某个官员被打,第二天这消息便会迅速传遍整个朝廷,百姓们也纷纷称赞他忠诚。于是,受罚的官员回家后,心里反倒觉得满足,仿佛这是一种荣耀。 那受杖刑的确很痛,但那些言官们可不傻,怎么可能让自己受这么重的伤害呢?他们早就想好了对策。《狱中杂记》就有这样的记载:有三个犯人要受杖刑,他们为了减少痛苦,纷纷出钱行贿。第一个花了三十两,结果他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才恢复过来;第二个花了六十两,没等一个月,他便渐渐康复;第三个花了一百八十两,当天晚上就能步伐轻盈地走动了。 这些言官们,花些小钱,受点小刑,就成了名声赫赫的忠臣。这种买卖,真是物超所值,难怪他们一个个心情愉快,觉得自己捡到了大便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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